南充科技职业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作者:冯燕嶷 来源:后勤处 时间:2020-02-19 09:25 点击:765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校医或专职、兼职教师担任学院疫情报告人,各班级辅导员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学院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学院内传染病疫情、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学院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部门对学院传染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院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院院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工作程序

(一)学院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院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院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院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级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院疫情报告人。学院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院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院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报告,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