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各高等学校,全面加强2023年秋季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秋季学校食品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与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承包经营企业或受托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是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操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挂账销账,限期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组织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按照最高风险等级D级检查频次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不得经营违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食品,全面防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节俭意识和健康素养。根据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营养均衡。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加强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包保干部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各地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拟稿|史鉴轩
编辑|邱雨桐
审核|宋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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